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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标准条款和条件

销售条款:

  1. 客户明确放弃其自身的标准条款和条件,即使这些条款和条件是在销售标准条款和条件之后制定的。任何例外条款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明确同意,方可有效。
  2. 我们的发票应在21个工作日内支付,除非发票或订单上另有指明的付款时间。若到期未付款,湖南博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保留要求支付剩余款项10%固定利息的权利。湖南博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有权在逾期付款的情况下,暂停任何服务的提供,且无需提前通知。
  3. 如果付款在到期日后超过六十(60)天仍未支付,湖南博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保留寻求债务追收公司的服务的权利。所有法律费用由客户承担。
  4. 某些国家根据其内部立法对发票金额进行源头扣税。任何源头扣税将由客户支付给税务机关。在任何情况下,湖南博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都不应承担与某国立法相关的费用。因此,发票金额应全额支付给湖南博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不包括与客户所在国家的立法相关的任何费用。
  5. 湖南博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承诺尽最大努力按约定的时间框架提供高效的服务。然而,其任何义务均不应被视为达成结果的义务。在任何情况下,湖南博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都不能被客户要求作为第三方出现在任何针对客户的最终消费者提出的损害索赔中。
  6. 为了使索赔有效,湖南博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必须在货物交付或服务提供后8天内,通过挂号信的方式通知其注册办公室。
  7. 我们所有的合同关系将仅受中国法律的管辖。